视觉狮APP隐私政策
欢迎使用视觉狮App(以下简称“本应用”)。本隐私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以下简称“PIPL”)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明确本应用收集、使用、存储、保护用户个人信息的方式、范围和权限,保障用户的个人信息权益。本应用承诺,严格遵循合法、正当、必要、诚信原则处理用户个人信息,不收集与本应用功能无关的个人信息,不泄露、篡改、出售、非法提供用户个人信息,不涉及任何第三方SDK(软件开发工具包),全程由本应用独立处理用户个人信息。请您仔细阅读并理解本协议,您使用本应用的行为,即视为您同意本协议全部条款。
一、定义与范围
1.1 个人信息
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姓名、手机号码、设备信息、使用记录等(具体以本协议约定收集范围为准)。
1.2 基础权限
指本应用为实现核心功能所必需的最低限度系统权限,不申请与核心功能无关的权限,严格遵循“最小必要”原则,具体权限及使用目的详见本协议第三条。
1.3 适用范围
本协议适用于用户使用本应用的全部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号注册、账号登录、浏览、训练、数据保存等本应用提供的各项功能与服务。
本应用不涉及任何第三方SDK,故本协议仅约束本应用对用户个人信息的处理行为,不涉及任何第三方主体。
二、个人信息处理的基本原则
- 2.1 合法原则:处理用户个人信息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擅自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2.2 正当原则:处理用户个人信息的目的明确、合理,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用户个人信息。
- 2.3 必要原则:仅收集实现本应用核心功能所必需的个人信息,不得过度收集,不收集与核心功能无关的个人信息。
- 2.4 透明原则:公开个人信息处理规则,明确告知用户个人信息的收集范围、使用目的、处理方式,确保用户充分知情。
- 2.5 安全原则:采取合理、有效的安全保护措施,防止用户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保障个人信息的安全。
- 2.6 主体权利保障原则:尊重并保障用户对其个人信息享有的查询、更正、删除、撤回同意等权利。
三、基础权限及个人信息收集范围与使用目的
本应用仅申请实现核心功能所需的基础权限,不申请无关权限,所有权限均在用户触发相关功能时动态申请,用户可自主选择同意或拒绝,拒绝非必要权限不影响本应用基础功能的使用。具体权限、收集的个人信息及使用目的如下:
3.1 存储权限
- 权限用途:用于存储本应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必要数据(如用户设置、缓存内容、本地训练记录等),以及用户主动选择保存的内容。
- 收集信息:仅收集用户主动存储的内容及应用运行产生的缓存数据,不读取、访问用户设备中与本应用无关的文件、数据。
- 权限说明:用户可拒绝该权限,拒绝后仍可使用本应用核心功能,仅无法使用本地保存、缓存相关功能。
3.2 设备信息权限
- 权限用途:用于识别用户设备,保障应用运行稳定性、安全性,预防恶意登录、账号盗用,优化应用运行性能,排查应用运行故障。
- 收集信息:仅收集设备型号、操作系统版本、设备唯一标识符(如 OAID、设备 ID、ICCID)、应用版本号等基础设备信息,不收集 IMEI、MAC 地址等不可变更的唯一设备识别码,不收集与应用运行无关的设备信息。
- 权限说明:该权限为实现本应用核心功能的必要权限,拒绝该权限可能导致应用无法正常安装、运行。
3.3 手机号注册与登录相关信息
- 收集范围:本应用支持用户通过手机号直接注册与登录。注册时将收集用户手机号码、短信验证码,用于完成账号创建与身份验证;登录时收集账号标识、登录状态,用于维持登录与账号安全。
- 使用目的:手机号码仅用于用户注册、登录、身份验证、安全校验、找回密码等账号相关服务,不用于其他无关用途。所有信息仅用于保障账号安全与功能正常使用。
3.4 设备与网络信息
- 为保障应用运行稳定、安全与网络状态检测,本应用可能获取设备标识、网络状态、SIM 卡状态等信息。
-
所有信息仅用于应用功能运行,不存储、不共享、不用于其他目的。
注:本应用不收集、不处理用户的通讯录、通话记录、短信、位置信息、日历等与核心功能无关的个人信息,不申请相关权限;所有收集的个人信息,均仅用于实现本协议约定的使用目的,不超出范围使用,严格遵循PIPL相关要求。
四、个人信息的存储与保护
4.1 存储方式与期限
- 存储方式:用户个人信息均存储在本应用独立的服务器中,不存储在任何第三方设备或服务器,全程由本应用自主管理。
- 存储期限:仅保留实现处理目的所必需的最短时间,当个人信息不再需要时(如用户注销账号、相关功能终止),将及时删除或进行匿名化处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4.2 安全保护措施
- 技术保护:采用加密技术(如传输加密、存储加密)对用户个人信息进行保护,防止信息泄露、篡改、丢失;建立完善的安全防护体系,定期对服务器、应用进行安全检测、漏洞修复,防范网络攻击、非法访问等风险。
- 管理保护:建立严格的个人信息管理制度,明确相关人员的权限,限制个人信息的访问范围,仅授权人员可访问用户个人信息,对访问行为进行记录、监控;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个人信息保护培训,提升安全保护意识。
- 用户防护:提醒用户妥善保管账号密码、验证码等信息,避免泄露;用户可通过修改密码、注销账号等方式,加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
五、个人信息的使用与共享
5.1 个人信息的使用
本应用仅在本协议约定的使用目的范围内使用用户个人信息,不超出范围使用;若因业务调整,需要变更个人信息使用目的,将提前告知用户,获得用户明确同意后再进行变更。本应用不利用用户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不进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不向用户推送与本应用功能无关的商业广告(若有广告推送,将提供便捷的拒绝方式)。
5.2 个人信息的共享、转移、公开披露
- 共享:本应用不涉及任何第三方SDK,不向任何第三方共享用户个人信息,除非经用户明确同意,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如配合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查询、调取)。
- 转移:因合并、分立、解散、被宣告破产等原因需要转移用户个人信息的,将提前告知用户接收方的名称、联系方式,接收方将继续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若接收方变更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将重新获得用户同意。
- 公开披露:不公开披露用户个人信息,除非经用户单独同意,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六、用户的权利
根据PIPL及相关法律法规,用户对其个人信息享有以下权利,本应用将提供便捷的方式,保障用户行使相关权利:
- 6.1 查询权:用户可随时查询自己的个人信息收集、使用、存储情况,本应用将在合理时间内反馈查询结果。
- 6.2 更正权:若用户发现个人信息存在错误、不完整,可申请更正,本应用将在核实后及时更正。
- 6.3 删除权:用户可申请删除自己的个人信息(法律法规规定需保留的除外),本应用将在核实后及时删除;用户注销账号后,本应用将同步删除其在本应用内存储的全部个人信息(或进行匿名化处理)。
- 6.4 撤回同意权:用户可随时撤回对本应用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同意,撤回同意后,本应用将不再收集、使用其个人信息,但不影响撤回前基于用户同意已进行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的效力;撤回同意后,不影响用户使用本应用的基础功能(非必要权限相关功能除外)。
- 6.5 投诉举报权:若用户认为本应用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可通过本协议第九条约定的联系方式投诉举报,本应用将在收到投诉举报后及时核实、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
七、权限的管理
- 7.1 权限申请:本应用所有基础权限均在用户触发相关功能时动态申请,明确告知用户权限的用途,不提前申请、强制申请无关权限。
- 7.2 权限变更:若因业务调整,需要新增、变更权限用途,将提前告知用户,获得用户明确同意后再进行变更,不擅自变更权限用途。
- 7.3 权限关闭:用户可通过设备系统设置,随时关闭本应用的相关权限(必要权限除外),关闭权限后,本应用将不再收集相关个人信息,不影响其他无关功能的使用。
- 7.4 禁止干扰:用户拒绝某一非必要权限后,本应用不会频繁弹窗提示用户开启权限,仅在用户主动触发相关功能时,提示用户开启权限。
八、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
本应用主要面向儿童及青少年提供视觉训练服务,我们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若用户为未成年人,应在监护人同意下使用本应用。我们不会主动收集未成年人额外个人信息,如发现误收,将立即删除。监护人可随时联系我们查询、更正或删除相关信息。
九、协议的变更与更新
- 9.1 本协议将根据法律法规更新及本应用业务调整适时修订。
- 9.2 协议变更后,本应用将通过应用内弹窗、公告等显著方式告知用户,用户继续使用本应用的行为,视为同意变更后的协议;若用户不同意变更后的协议,可停止使用并注销账号。
十、联系方式与争议解决
10.1 联系方式
若用户有任何关于个人信息保护、权限使用的疑问、投诉、举报,或需要行使个人信息相关权利,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 联系邮箱:hy@sjsxl.com
- 联系电话:400-999-2798
我们将在收到您的反馈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
10.2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应用运营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条款
- 11.1 本协议自用户使用本应用之日起生效,终止于用户停止使用本应用并注销账号之日。
- 11.2 若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该条款无效,但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 11.3 本应用运营方:视觉狮(湖北)视光科技有限公司
更新日期:2026 年 03 月 31 日